24小时咨询热线:

13113665728

tupian
  • 青海省格尔木市-盐湖资源产业基地扩建及配套道路建设用地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时间:2026-11-04   来源: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3次

    青海省格尔木市-盐湖资源产业基地扩建及配套道路建设用地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为保障钾肥与锂盐等国家战略性资源供给,某盐湖资源产业基地实施扩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增采输卤渠系、盐田及生产装置区,同步建设基地连接干线公路的配套道路约18公里。项目新增永久用地约2600亩,用地类型以国有未利用盐碱地为主,涉及集体草原约380亩,需对2处季节性放牧点、1处看护房实施搬迁补偿,涉及牧户9户、人口约37人,另涉及部分草场围栏、牧道及引水设施迁移。受建设单位委托,编制组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规定,通过实地踏勘、牧户走访、问卷座谈与部门会商等方式,对项目用地征收及建设影响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了评估。

    二、评估依据与方法

    评估依据包括国家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土地管理法、草原法及青海省征地补偿与草原征收相关规定。评估方法包括:一是会同自然资源、林草部门对用地范围、草原权属与承包关系进行核查确认;二是对全部涉及牧户开展入户走访,发放调查问卷39份(覆盖率百分之百),并组织乡镇、村两委及牧户代表座谈3场;三是征求公安、信访、生态环境等部门意见;四是参考区域同类盐湖开发项目征地补偿与信访情况,进行风险综合研判。

    三、风险识别与初步分析

    合法性方面,项目取得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支持文件,草原征收程序依法履行,合法性基础扎实。合理性方面识别出以下风险点:一是草原补偿标准认知差异,部分牧户对草场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分配方式(户内分配与村集体提留比例)存在不同理解,问卷显示约百分之十五的受访户对分配方案表示需要进一步明确;二是生产生活影响顾虑,看护房搬迁后放牧半径拉长,部分牧户担心牲畜饮水点与牧道调整影响养殖活动;三是用工与收益共享期待,当地群众对项目用工本地化、运输业务本地承接有较高期待,若安排不足易产生落差情绪;四是生态环保关切,个别群众与网民关注扩建对盐湖湿地及周边生态的影响,存在舆情风险。可行性方面,项目资金充裕、补偿政策明确、安置路径简单清晰,实施条件良好。可控性方面,涉及面小、利益关系相对单纯,风险总体可控。需要关注的是,项目地处民族地区与生态敏感区域的交汇地带,群众工作需尊重当地民俗习惯,补偿协商与现场作业安排应避开牧民转场、传统节庆等特殊时段,避免因文化习俗层面的疏忽引发不必要的误会与对立。

    四、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

    一是规范透明开展补偿,严格执行青海省草原征收补偿标准,补偿方案在村内全程公示,户内分配争议由村两委与司法所联合调解,签订协议前逐户确认签字。二是妥善解决生产影响,为搬迁看护户新建看护用房并优化选址,同步迁移修复围栏、牧道与饮水设施,补偿放牧转场增加的成本,确保牧民生产活动不受实质影响。三是落实本地化用工与共建机制,项目运营期保洁、绿化、运输辅助等岗位优先招聘当地群众,与属地乡镇签订共建协议,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四是加强生态保护与信息公开,严格落实环评与水保措施,设置生态监测点,通过政府平台与村社宣讲主动公开环境监测信息,及时回应网络关切,防止不实信息传播。五是建立诉求快处通道,公布项目建设服务电话,实行涉征诉求三日答复制度,属地政府与建设单位联合开展定期回访。对走访中收集的意见建议逐条登记造册,能够立即整改的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方案调整的限期给出书面答复,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风险等级判定与评估结论

    综合评估认为,项目符合国家盐湖资源开发战略与地方发展规划,用地以国有未利用地为主,征收范围小、涉及人口少、补偿安置路径清晰,识别出的各项风险均有明确防范措施。经措施落实后,受访牧户支持率约百分之九十二,无明确反对意见。综合判定,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可实施类)。建议实施中严格履行草原征收法定程序,落实补偿公示与群众监督,动态跟踪牧户生产恢复情况,确保项目扩建与区域社会稳定、生态保护相协调。

    (本文由中讯咨询编制,相关内容基于行业公开资料与项目调研整理,仅供行业研究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图文资讯

more+

中讯观察

返回顶部

在线客服服务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电话:0755-66604396

售后客服服务

联系我们

电话:13113665728

扫一扫,微信咨询

二维码
深圳市中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工信部备案:粤ICP备16063846号-1
全国统一免费服务热线:13113665728 投诉建议:0755-82326872 QQ:762605703 传真:0755-82326872
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腾邦大厦A座4F/福田区中银大厦A座26F 法律顾问:陈辰
Copyright©2005-2016 www.chinaidan.com All Rights Reser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