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11-06 来源: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4次

本项目为浙江省丽水市境内新建抽水蓄能电站的征地移民专项。电站装机容量1200兆瓦,安装四台300兆瓦可逆式机组,枢纽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与地面开关站组成。工程涉及两个乡镇五个行政村,永久征收土地约1860亩,临时占用约2340亩,其中林地占六成、耕地占三成。项目需搬迁安置农村居民约380户、1150人,拆迁房屋约6.2万平方米,并复建进场道路12.4公里、10千伏线路8.6公里及通信基站两座。
征地移民投资约9.6亿元,占电站总投资的12.3%,其中土地补偿与安置补助费约4.8亿元,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约2.2亿元,安置点基础设施约1.6亿元,专业项目复建与库底清理约1亿元。安置方式以就近集中安置为主、货币安置与投亲靠友为辅,规划建设两个安置点,容量可满足全部搬迁人口。
评估依据包括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浙江省征地补偿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规定,以及项目单位提供的征地红线图、实物指标调查成果、移民安置规划大纲与初步设计文件。评估采用现场踏勘、入户问卷、座谈访谈与公示反馈相结合的方式,入户覆盖搬迁户数的86%,召开各类座谈会11场,收集书面意见47条,并对主要风险按发生概率与影响程度作矩阵打分。
合法性方面,项目已取得省级核准文件,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均按程序推进,征地范围与用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实物指标调查由第三方机构承担并两次公示,结果经农户签字确认。需关注的是部分林地权属界线存在历史遗留争议,涉及三个村民小组约240亩,面积占比不高,但处理不当可能引发群体性诉求。
合理性方面,补偿标准执行现行区片综合地价,并对经济林、竹林设置高于一般林木的补偿系数;安置点距原村庄约2.5公里,就近保留耕作半径,安置房按人均35平方米配置。风险点在于部分农户对青苗与地上附着物的清点口径有异议,尤其是多年生中药材与散生竹的折算方式,容易在公示阶段形成集中反映。
可行性方面,安置点已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形坡度与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水源、电力与道路可依托现有设施延伸;安置房建设资金已列入概算并按进度拨付。主要制约在于安置点建设周期与电站截流时序的衔接,若交付滞后,过渡安置时间将明显延长。
可控性方面,项目所在县已建立征地移民工作专班,实行一户一档、一村一策,前期同类项目积累了较成熟的安置经验。问卷显示明确支持的占78%,有条件支持的占16%,明确反对的占6%,反对意见集中在补偿预期与安置房户型两条,可通过协商回应。
第一,完善补偿口径的公开与复核。在实物指标公示阶段同步发布补偿计算示例,把经济林、竹林、中药材的折算系数逐项列明;对提出异议的农户,由第三方测绘机构在七个工作日内复测并二次公示,避免争议在签约阶段集中爆发。
第二,前置解决林地权属争议。由县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组织争议村民小组核对林权证、承包合同与历史台账,能确权的确权,暂时无法确权的按争议面积预提补偿资金专户存储,待权属明确后再分配,防止个别争议阻滞整体签约。
第三,锁定安置房交付时序。把安置点建设纳入项目关键路径管理,与电站前期工程同步开工,设置交付节点责任条款;交付前按标准发放过渡安置补助,并协调周边闲置房源作为周转用房,避免搬迁户长期租房。
第四,强化生产生活恢复支持。对失地农户开展就业意愿摸底,联合电站运营方与本地企业提供运维、保洁、绿化岗位并优先招用搬迁人口;对继续务农的农户,在安置点周边流转同等质量耕地林地,配套生产便道与灌溉设施。
第五,控制施工期扰民影响。施工车辆定线定时通行,村庄路段限速并设置减速带与洒水降尘设施,夜间禁止爆破与高噪声作业;在村庄一侧设置噪声与扬尘监测点,数据每周公示,超标即调整施工组织。同时设立现场调解室与诉求台账,实行七日办结、超期说明。
按风险矩阵打分,项目初始风险值为中等,林地权属争议、补偿口径异议与安置房交付时序为三项主要风险;采取措施后均可降至可接受区间。综合判定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属可实施类项目。
评估建议,实施阶段应把补偿公示、权属确权与安置房建设作为前置条件,未完成不得启动大规模搬迁;同时建立移民安置年度评估机制,对搬迁户收入恢复情况跟踪三年。
从总体看,项目属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对优化区域电源结构、提升电网调峰能力具有积极作用,移民安置方案与地方实际结合较紧,群众支持基础较好。在落实上述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具备实施条件,社会稳定风险总体可控。
(本文由中讯咨询编制,相关内容基于行业公开资料与项目调研整理,仅供行业研究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