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11-06 来源: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2次

项目单位现有两座5.5米捣固焦炉,核定焦炭产能120万吨每年,配套备煤、筛焦、化产回收与污水处理设施。现有熄焦方式为湿法熄焦,红焦显热全部随熄焦蒸汽与废水散失,每吨焦耗水约0.45吨,同时产生含酚、含尘蒸汽无组织排放。本次技术改造在焦炉侧新建一套处理能力140吨每小时的干熄焦装置,配套余热锅炉、发电机组与除尘地面站,并对两座焦炉的上升管实施余热回收改造,替代原有水夹套冷却方式。
改造内容分三个子项。一是干熄焦系统,含提升机、干熄炉、一次除尘、余热锅炉、二次除尘与除盐水站;二是上升管余热回收系统,采用夹套式换热器替代水夹套,产出低压饱和蒸汽并入厂区蒸汽管网;三是配套的电气、仪表与控制系统改造,把余热回收装置纳入全厂能源管理中心统一调度。项目总投资约1.86亿元,建设周期14个月,改造期间焦炉不停产,采取逐座切换方式组织施工。
评估依据包括节约能源法、焦化行业规范条件、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以及项目单位提供的焦炉热平衡测试报告、近三年能源统计台账与设备台账。能耗限额标准规定现有焦化企业焦炭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定值为135千克标准煤每吨,新建与改扩建项目准入值为125千克标准煤每吨,本项目的改造目标按准入值以下控制。
评估范围覆盖备煤、炼焦、熄焦、筛储焦与化产回收五个工序,以焦炭产量为核算基准,能源品种包括洗精煤、电力、蒸汽、焦炉煤气与外购水。改造前后对比采用同一口径:以改造前三年平均的吨焦综合能耗作为基准值,改造后按设计参数与热平衡测算值计算。
改造前,项目单位吨焦综合能耗为128.6千克标准煤。其中炼焦工序占七成八,主要能源投入为焦炉煤气加热与电力;熄焦工序的能源损失以红焦显热形式体现,约占总投入能量的三成五,未做任何回收;化产回收工序的蒸汽消耗为吨焦0.12吨,主要来自厂区燃煤锅炉。
改造后,干熄焦装置以惰性气体循环换热,红焦显热经余热锅炉转化为中温中压蒸汽,吨焦回收蒸汽约0.52吨,扣除干熄焦系统自身电耗与除盐水消耗后,净回收能量折标煤约42千克。上升管余热回收吨焦产低压蒸汽约0.11吨,折标煤约9千克。两项合计,项目年回收余热折标准煤约6.1万吨。
按改造后运行参数测算,吨焦综合能耗降至112.4千克标准煤,较基准值下降16.2千克,降幅12.6%,优于行业准入值。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3.5万吨标准煤,其中电力折标按等价值计算,改造后新增电力消费约4200万千瓦时,全部由余热发电自供,不增加外购电。
工艺环节的核心措施是以干法熄焦替代湿法熄焦。红焦从炭化室推出后由提升机送入干熄炉,与循环惰性气体逆流换热,焦炭温度由约1050摄氏度降至200摄氏度以下,循环气体经一次除尘后进入余热锅炉产生蒸汽。该工艺不仅回收显热,还因避免水与红焦直接接触,使焦炭裂纹减少、强度指标改善,同时消除熄焦蒸汽中的酚与粉尘排放。
设备环节的措施包括高效风机与变频调速、高效电机替换、蒸汽凝结水闭式回收与保温改造。干熄焦循环风机、除尘风机按负荷变频运行,年节电约680万千瓦时;凝结水回收率由改造前的62%提升至90%以上,年回收软化水约18万吨,相应减少除盐水制备的酸碱消耗与自用水。
余热利用环节,余热锅炉产出的中温中压蒸汽优先用于发电,配置一台25兆瓦抽凝式机组,年发电量约1.15亿千瓦时,满足全厂用电需求的六成以上,剩余蒸汽在发电后抽出供化产回收与生活采暖使用,形成能量梯级利用。上升管回收的低压蒸汽直接并入低压管网,替代部分燃煤锅炉产汽。
管理环节,项目同步建设能源管理中心,对焦炉加热煤气流量、干熄炉循环气体成分、余热锅炉产汽量与发电负荷实施在线监测与联动调节,把吨焦能耗纳入班组考核。改造后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能源统计由月度汇总改为日核算,异常工况可在两小时内定位。
综合测算,项目年节能量约6.9万吨标准煤,其中干熄焦余热回收贡献约5.0万吨、上升管余热回收约1.1万吨、设备与系统优化约0.8万吨。按现行电网排放因子测算,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8.2万吨,减少二氧化硫约120吨、氮氧化物约180吨,年节约新水约54万吨,熄焦废水实现零外排。
项目符合焦化行业节能降碳的技术方向,改造后吨焦综合能耗112.4千克标准煤,低于行业准入值,能效水平进入国内同类型焦炉的先进区间。项目年节能量6.9万吨标准煤,年减排二氧化碳18.2万吨,节能效果显著,且投资回收期约4.8年,经济上可行。
评估认为,项目在能源计量、余热利用与运行管理三方面均设置了可核查的措施,节能量测算依据充分、口径一致。建议在实施阶段重点控制干熄焦循环气体中的可燃成分浓度,完善一氧化碳与氢气在线监测与补燃控制,确保余热锅炉安全稳定运行;同时在焦炉加热制度上配合调整,避免因焦炭强度变化引起推焦电流波动。
(本文由中讯咨询编制,相关内容基于行业公开资料与项目调研整理,仅供行业研究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